2012年7月16日

#Pause




欸,豆。

Still, I need my Fucking words.

雖然我覺得我的網誌可以改個名字類似Renner一直線之類的東西。
我大概知道大家想到這裡來求得什麼東西,而「知道」之後就會覺得發這種生活日常的東西有點抱歉。沒人真正有興趣我的生活裡頭有什麼,雖然我的文字專屬於我。
不過我還是需要碎碎念讓自己生存下來的。就……就請忽略我吧。





NeverWhere中譯「無有鄉」,是我滿喜歡的作家Neil Gaiman的作品。


裡頭的主角名字就叫DOOR,音譯「朵兒」,意譯「門」,她的家族能力就是「開門」;打開通往各式各樣空間的門。她可以讓這間房間門打開是普通的房間,也可以通往某個世界,通往任何地方。


場景,英國,倫敦地下鐵。鐵路四通八達,同樣,你也可以去到任何地方。


站在「門」前,你可以通往任何地方,但也可能哪裡都沒有去。


So, Never Where.


很奇妙吧,這兩個字,靜靜咀嚼言語給你的意象是很好玩的事,明明這是個打開門從現實跳入無窮無境的幻想世界,地下鐵的「裡世界」的故事,但是在現實裡,嘿,你哪裡也沒有去喔。


文字就是這樣子的東西,我想。just a door,a door could take you to any where, every where you want to be.   但你說那扇門在哪呢?never where.


或許從來不曾存在過也不一定喔?的確,從來不曾存在過。摸不到,看不見。沒有一個具體的地點。


我很喜歡這種「在那條線上」的感覺,是,也不是。並不是模稜兩可,而是同時擁有兩者。


所以你可以人在現實的高溫中痛苦掙扎,但心在記憶的宮殿裡吃冰淇淋(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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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奇妙譯完SPN COM-CON之後心情好了一點。

被潑冷水的感覺差勁透頂。
都已經幾歲了還被當國小生一樣紅字滿篇被改作文,我並不是說「我有多厲害」,再怎麼樣我也不是本科系出身,也不拿這個東西當職業。


我只是「很喜歡英文」這樣而已,是,他媽沒什麼資格好說嘴的。
但我真的改過國小生和國中生的作文(喂),我的心得是「如果你要改別人的作文,你的作文能力要比他好上至少一倍」。


所以你他媽先給我証明你翻的「比我好上一倍」,再來對我指手畫腳。
看著別人的成品要指手畫腳都很簡單啊哼哼哼誰不會?你做的事就是畫幾條線,畫那幾條線之前先想一下別人花了幾個小時,有本事你幫我「整段改掉啊」!!!!!!


他媽整篇拿去重寫算了,讓你重寫吧,幹。


看著紅線來紅線去畫得亂七八糟我連修都不想修了,而且排得亂七八糟的我還得自己ctrl F看你這句到底是對哪一段,弄一弄突然覺得很煩就把視窗關了。


恩這麼認真幹什麼。這麼痛苦幹什麼。不想理會了。


我覺得我應該生氣,所有的作者都有他們不可碰觸的驕傲。
不是你說叫我改我就要乖乖聽你改的,他媽什麼叫做「你這樣譯語焉不詳」,真的,你管我愛在哪裡用括號啊啊,加在句中加在句首加在句末他媽你管我啊!!!


重點是你根本沒拿出任何一點「我應該聽你的」「你比我有本事」的証明,你只要有那麼一點說服我,通常我很高興能認識強者。


結果竟然是這件事真正,按下了我的暫停鍵。


不,想,做,了。


我不做了。到底我是有什麼樣的偏執非得每天寫出來什麼不可?我幹麻啊。
受挫之後突然覺得算了,時間與其拿來放在偏執上,不如拿去睡覺,玩狗,發呆,放空,把自己灌醉,之類的……。


其實翻譯很好玩,真的很好玩。而且是在被打斷的時候隨時可以回來再繼續的事情,不會說被打斷了那個畫面就跑掉了或是忘記自己要寫什麼了。

所以我在時不時跑來跑去的中間,以十分鐘或二十分鐘為單位,還可以發呆寫個一句,停一下,再發呆寫個一句,停一下。其實一直不大想「斷掉」這種每天寫點什麼的習慣說。


於是就變成翻譯這樣一路疊疊疊疊疊疊疊。(默)


昨天我本來想寫的是:那就繼續一路疊吧?
What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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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就放空。


當然再有Cover Story出來我還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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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些東西我不大確定要不要寫在這裡,一直不敢寫得很明。


不管算了我暫時不想打字碰觸鍵盤什麼的,小風大概不知道(因為她不會過來看我的網誌)今天她帶給我什麼樣的Cheer up。XD


恩好吧反正我一向是有話直說的人,如果今天坐隔壁的人非常之吵,我一定有九成的機會會直接轉過頭去跟他說「請你給我安靜。」而且視心情而定,用詞並不會多客氣。


但這種舉動通常會被長輩(我媽,或我妹)不斷的戳手臂或是拉我或是給我一記手槌之類的:幹麻啊?動不動跟人家吵架。不要理他就好了啦。


所以我被教導「不可以這樣」,「不可以有話直說」,「不可以我覺得『你來亂的嗎?』就直接問『你來亂的嗎?』」,不可以說「欸對不起我覺得我們真的合不來。」;這是為人處事的圓滑技巧。


但是我常常覺得在生活裡頭要我這樣已經夠累。
如果我在網路上沒有一個空間可以有話直說的話……這是「害怕自己帶給別人不好的感覺」和「第一時間暴衝反應」的拉鋸戰。


大概是我一生的痛楚。永遠的死穴。


我會在累個半死的時候看著響起的電話,做個大大的鬼臉,然後接起來再轉換成「他們所謂酥酥軟軟的聲音」(這件事嚇我一跳就是因為明明我接起電話的前一秒心裡是幹譙得要死的,掛下電話卻被說:你的聲音好溫柔,酥酥軟軟的。)


「……你幻聽嗎?=____=」(一秒很想跟他這樣說,但我只是跟他說:謝謝,然後再轉回來寫在這裡。模式就是這樣……I need my space, my fucking words.

寫出來我就會忘記,就好了。但不寫出來,這情緒就會一直過不去。


我一直很羨慕那些「不用做鬼臉」也可以「自然而然笑容滿面」接起電話的人。
因為我「非得需要這個做鬼臉」的程序不可。


殘缺啊殘缺。



通常會用「小京」這個名字稱呼我的人已經夠習慣我的神經質、偏執和神經病。


京京你就是個纖細的孩子。(蹲)

也不會很難相處啦,就是常常莫名奇妙被雷到,但是放著就好了。


誰會是我的暫停鍵?


《Common Law》裡頭那對主角的相處關係,「因為有他在,所以我可以放手做我自己」,幹,我羨慕得要死,我真的,很羨慕。



--In the end we are all alone.      《POI》/John Reese


只好這樣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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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我一點都不纖細,我要去睡到天荒地老!!!!!!!!


把靈魂裝到一顆蛋裡,再把這顆蛋送到倫敦地鐵的深處(不要錯頻)。




7 則留言:

  1. 回覆
    1. 唔喔第一次不用打驗證碼我好開心(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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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咦原來要設定成不用管理留言才可以不用打驗証碼嗎?
      不好意思之前都讓留言很麻煩……

      我忘記自己的mail跟blackberry相連結,留言傳來噹的一聲嚇醒……orz
      對喔我真的應該去打針(是在回應什麼XDDDD

      然後看著打針兩個字覺得「好痛」……(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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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預設就會是要驗證碼(不管需不需要顯示同意)
      我以為你是因為要防範廣告留言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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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啊喔那我好像之前因為有誰跟我說「留言一直不成功」所以我取消了
      還是我不知道怎麼按到了這樣……|||
      因為雖然我想防廣告(手機噹噹噹很吵),
      但是驗証碼長得也太聰明,我每次自己要認都認很久……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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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我喜歡看小棗版主的日常文(默默浮出又默默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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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咦咦咦咦咦咦?!XDDDDDDDDD
      我都寫了些亂七八糟的有的沒有的而已啊(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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