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

翻譯練習:Jeremy Renner / Esquire Magazine 201208 封面故事《III》


原文網址兼圖源出處:Esquire雜誌網站


這張照片給我的感覺就是四個字:桀傲不馴。
這什麼衣衫不整的樣子和桀傲不馴的眼神,Renner的眼神一直都很有個性。
訴說「我是個角色」的霸氣。XD

Esquire 雜誌八月號,封面故事,零參。
plus,原文網址裡頭有張歷年重大作品圖示譜(?),不同風貌的劇照大頭排下來我覺得滿奇妙。


Each Time Slightly Bigger, Slightly Braver


How Jeremy Renner got here




《III》


Renner finally moved out of that apartment when, later that year, he signed his first contract for a studio movie, S.W.A.T., a pure testosterone shove. At the time, he had $200 to his name, but he took that contract to a bank, and along with an actor friend named Kristoffer Winters, he pooled enough money to buy a house in Nichols Canyon. "I hated paying rent," Renner says. "It was just money going out the window." He and Winters did some work on the house, which was a cool 1960s modernist place; they found they had a shared knack for the remodel. Many people admired the house. After only a few months, some people admired it so much that they offered Renner and Winters $900,000 for a house in which they had invested $659,000. They had made more in a few months than they had made in their entire lives.

那年稍晚,Renner簽了他第一份與商業製片公司的合約:電影《S.W.A.T.》,一部走純硬漢路線,描述男人間的激情碰撞的作品;這片約讓他終於能離開那棟公寓。


當時他名下的財產只有$200美金,他帶著合約書,和他的演員朋友Kristoffer Winters一起走到銀行櫃檯前,兩人想盡辦法湊齊足夠的錢,然後在Nichols Canyon買了棟房子。「我討厭付錢租房子。」Renner說:「就像把錢白白丟出窗外去一樣。」


他和Winters重新裝潢了房子,採1960年代的現代主義設計風格;他們發現自己在房屋設計這方面做得還滿得心應手的,成果也大受好評。很多人喜歡他們的設計。幾個月後生意上門,有人告訴他們因為太喜歡這棟房子,願意出$900,000美金買下。他們的投資成本是$659,000美金,獲利豐厚,幾個月內就賺到一生中看過最多的錢。


*對不起,因為我不喜歡SWAT所以我來亂了。不過可以想像一下蓋房子的Gamble...
*所以本來是設計給自己住的?竟然?!應該不大可能,只是個修辭法吧?
  聽說Winters是真的滿厲害的設計師…



Which meant that they bought another house. And then another house. And then a condo in the Granville Towers. And then another house. Driving around today, Renner points to house after house — he calls them structures — that he fixed up either alone or with Winters. Since 2002, they've bought and sold more than fifteen houses, each time slightly bigger, each time slightly braver. They've often lived in their temporary, torn-up structures, without plumbing or power, trying to squeeze out a few more dollars. "I can tell you every Starbucks that had a bathroom around here," Renner says.

這代表他們有買下一棟的房子的資金了。於是再一棟房子,再來是Granville Towers的一間公寓,下一個又是一棟房子。今天我們的跑車好萊塢之旅中,Renner一一對我指出他裝修過的房子--他用的詞是「建築作品」--他自己一個人獨立完成的作品,他和Winter合作完成的作品。2002年到現在,他們的翻修作品加起來超過15棟,每經歷過一棟作品,就多累積一分經驗;多一分經驗,每一次就多投注一分大膽,多增加一分挑戰的規模。


他們常常會暫住在未完工的「建築作品」工地裡,沒有水,沒有電,經濟考量:能多省幾塊錢是幾塊錢。「我摸熟了這一帶所有的星巴克,我可以告訴你哪幾間有開放廁所。」Renner說。


*Renner本人也是很厲害的設計師ww;而且我就說他對他的作品像對小孩ww,plus靠星巴克過活最後變成星巴克通的設計師。XDD
*幹,這句竟然是這樣用的!(被打中XDDDDDDDDDDDDDD
*我總覺得星巴克在他的故事裡就像7-11一樣的存在:我可以告訴你哪間7-11有廁所喔w (你克制



He stops outside a Greek Revival beauty in West Hollywood, mostly obscured by a towering row of ficus. He and Winters planted them; instant ficus forests, craned in, are one of their signatures. "That is an amazing hedge," Renner says, admiring its recent growth. He and Winters bought the house, which they dubbed Hemingway House, for $1.55 million in 2008. About a year later — in the midst of a historic real estate crash in California — they sold it for more than $4 million. They are not hobbyists; they are expert at this. "I will never be in the stock market," Renner says. "It's just gambling. I'm a gambler, but I'll gamble on the practicality of things. If I'm all-in on a structure, at least I can sleep in the damn thing."

他在西好萊塢一間希臘復古風的房子前停車,前院一排高聳茂密的榕樹,樹蔭遮蔽住大半的房子。這排榕樹是他和Winters種的;他們買現成的榕樹,用吊車吊過來前院種,這排榕樹林是他們的標籤之一。「長得不錯,漂亮的樹籬。」看著茂密生長的枝葉,Renner說。這棟房子他和Winters取名叫「海明威大宅(Hemingway House)」,2008年花了$1,550,000美金購入。一年以後--正好碰上加州房地產暴跌到史上新低的時刻--以超過$4,000,000美金的價錢賣出,非常漂亮的價格。這兩個人之於他們的房地產事業,並不是什麼玩票性質的業餘愛好者,他們是真材實料的箇中高手。


「我永遠不會把錢用在投資股票上。」Renner說:「那只是賭博遊戲而已。是的,我是那種會賭一把的人,但如果要叫我賭,我會把錢投在具體的東西上。如果要我把手上的籌碼全砸進去,至少砸給眼前這棟建築,我他媽的還可以睡在裡面。」


*……可以睡在裡面就好的意思嗎?XD
*那樣種樹很貴的……而且還得在對的時機也得很小心照顧不然很容易養不活QAQ
 不過你要從小棵的養大…||||||  大概也是不可能的事。
  我只是想說種那一排養活了很厲害……!



Meanwhile, he continued the same kind of slow, interlocking build of his acting career. Supporting roles came first. He was cheap and good. Then he played the lead in Kathryn Bigelow's The Hurt Locker — she'd liked him in Dahmer — for which he earned his first Academy Award nomination. (He was renovating a condo at the time, his mattress on the floor, zipped up behind plastic. He was worried about plaster dust getting on his tuxedo.) He was reportedly paid only $65,000 for that part — he's getting $5 million for The Bourne Legacy — but his success with the houses had made money a secondary concern. He found himself in a rare, blessed spot. "I always wanted to make good decisions," he says. Now Renner never had to take a part because he was desperate. Instead, he found his cinematic wheelhouse, and he stayed in it: intense, sweaty, morally ambiguous roles, drifting occasionally into mean little bastard territory. Action didn't hurt. And off he went, one of the few fortunate actors who could draw his trajectory with a ruler, getting another Oscar nomination for The Town, which led to Mission: Impossible and then his joining The Avengers and now, finally, his carrying The Bourne Legacy. Rung by logical rung, all the way to the top of the ladder.

另一方面,他的演藝事業發展近似於他的建築事業:一步一步緩慢往上爬,但每一步每一步間緊密關聯,環環相扣。從配角開始:他的工資便宜,演技又出色,簡而言之很好用。接著主角,Kathryn Bigelow執導的《The Hurt Locker》--她相當欣賞他在《Dahmer》裡的表現--這角色為他贏得他的第一次奧斯卡提名。(當時他的建築翻修項目是一間公寓,於是他晚上在地板上舖個床墊睡覺,早上把床墊收起來放在塑膠板後頭。睡覺不成問題,他當時怕的是工地的石膏粉塵弄髒他的燕尾服。) 報導說他這個角色領到的片酬只有$65,000美元--同樣是主角,現在《The Bourne Legacy》給他的片酬是$5,000,000美元--不過當時房屋事業的成功帶來的經濟支援,讓他可以不用太擔心片酬;這點,他將之視為難得的恩賜。「我一直都希望自己能做正確的選擇。」他說。


於是Renner從來不用面對經濟上被逼入絕境而不得不接下某個角色的情況。相反的,他確立了自己的電影發展方向,並且一直堅持自己的格調:他的選擇多半是衝突性高,動作場面多,沒有明確的道德立場,亦正亦邪的角色--偶爾會不小心發展成煞氣十足的混帳反派。往動作電影發展不是什麼壞事。而他,非常幸運的,碰上有本事把他一把拉上大舞台的演員:《The Town》為他再贏一次奧斯卡提名,也為他贏得參演《Mission:Impossible》的機會,MI之後則是《The Avengers》;然後現在,終於,他一肩擔起系列大作的票房:Bourne第四集續作《The Bourne Legacy》,一步一步循序漸進,攀上梯子的頂端。



He stops the Porsche once again, outside yet another house that he and Winters renovated: Sturges House — Charlie Chaplin was supposedly married in its living room — rises above another wall of ficus. Renner lived in the house until relatively recently, when he started hearing the vans filled with tourists shouting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trees, when people started sliding strange packages under his gate. He could feel his reality changing, the specter of Milo the cat looming large. "I couldn't even take my garbage out anymore," he says. "It bummed me out." A bizarre confrontation with a mobile, militant yoga class was one of the final straws. "Look, man, I don't come onto your porch and start doing deep lunges," Renner told them. "Get the fuck out of here." But he knew what was coming. He put up his house for rent and moved into the Four Seasons, and only yesterday he bought another house, a retreat, hidden back up in the canyons. He hasn't taken possession, except in his head. Now he wants to go see the future.

他再度停下保時捷,我們跟前是另一棟他和Winters翻修的房子:Sturges宅邸--據說卓別林(Charlie Chaplin)的婚禮就在客廳裡舉行--前院同樣,標幟性的一排榕樹樹籬,宅邸就靜靜佇立在樹籬後。在最近情況改變之前,這裡是Renner的落腳處,直到他開始聽到載滿觀光客的遊覽車停在門口,遊客的尖叫聲從樹籬那端不斷傳過來。開始看到五花八門的奇怪包裹從門縫被推進來。他明顯感受到情況不一樣了,Milo事件的陰影像幽靈一樣逐漸在身邊浮現,並且放大了數倍。「我甚至連出門倒個垃圾都做不到。」他說:「這會把我逼瘋。」


壓垮他忍耐極限的最後幾根稻草,其中之一是:一名詭異的加州當地人和他的移動式戰鬥瑜珈課。「聽著,老兄,我不會去你家門口拉筋站弓箭步做伸展操。」Renner跟這群人說:「給我滾出去。」不過他同時也理解到接下來事情會變成什麼樣。他毅然決然把房子出租,行李收一收搬到四季旅館去住,然後就在昨天,他買了棟新房子。地點位於峽谷附近,離群索居,與世隔絕。他還沒正式拿到所有權狀,不過已經認定這就是他的未來據點了。轉向往峽谷的方向,現在他打算去看看這個「未來」。



It's another 1960s house, 1964 to be exact. Flat roofs, sharp angles, square shoulders. Airy, with lots of glass. Renner walks around it, pressing his face against those windows. It's a very cool house. It's not hard to see what he sees, or at least what he sees in it today. It's harder to know what he sees it will be. "This will probably be my home forever," Renner says. It's remarkably intact, and he says he's going to try to preserve most of its character. The former owner — who died recently — lived in this house a long time, and he had taken care of it. "I want to do good by this guy," Renner says, admiring the huge brick fireplace that will soon be his. "A lot of people like to tear shit down here, and it breaks my heart. This town's already so transient."

這是一棟建於1960年,正確一點說是1964年的房子。平屋頂,銳利的斜角線條,對稱平均分配的房子格局,就像個正方形。通風很好,裝了很多玻璃。Renner繞著房子走了一圈,臉貼上玻璃窗往裡頭看。這是讓我覺得非常酷的一棟房子,而跟在他身後,不用費太多工夫就能分享他的視野,看到房子裡頭的模樣--至少知道現在長什麼樣子;至於以後會被他改裝成什麼樣子,想知道這個就困難多了。


「這大概會是我待一輩子的家了。」Renner說。屋況出乎意料的良好,他告訴我他打算盡可能保存這屋子的特色。前任屋主--不久前過世了--在這裡住了很長一段時間,而Renner接手處理了他的後事。「我想跟這個人說聲『再見』。」Renner說,對屋外那個巨大的磚製煙囪(很快就會是他的了)展現出高度興趣,他非常喜愛這個設計。「這裡的居民都喜歡拆東西,拆成一片亂七八糟的廢墟,這讓我很感傷。這個小鎮能保留下來的東西已經夠少了。」


*你說這男人很保護他的隱私嗎?保護到過頭的地步嗎?你看他跟記者分享的東西XD 和記者分享也就等於和成千上萬個讀者分享啊?還不是帶人家去看了。他其實一直都無所不談也很大方,就只是討厭「被打擾」而已。


*我覺得他是個好愛家好愛家的男人。一面希望他身邊有誰陪伴,但一面又覺得不可能,有的時候我錯覺他把「愛情」投注在他的居所上了。


The former owner's belongings are still in the house. It looks almost like a museum, like a time capsule. In the office, there are dozens of faded framed pictures of the man and all the places he had been, a permanent record of his existence: There he is in front of the Kremlin; there he is in front of the Leaning Tower of Pisa. And above his desk, where he could always see it, there is a map of the world on the wall.

前任屋主的物品還擺在房子裡。這讓房子看上去像個博物館,像從古早時代保留至今的時光膠囊。辦公室裡布滿幾十張裱框的照片,照片已經泛黃褪色,照片裡是屋主和他曾去過的地方:他曾經存在過的永久紀錄。站在克林姆宮前,站在比薩斜塔前,等等等。最後,一幅大大的世界地圖掛在辦公桌正對面,這樣桌子的主人一抬頭就可以在牆上看到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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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不知會我轉走。


推廣我很歡迎,但是不要不告訴我,不附出處,無斷轉載。
所有我要求的,也不過就是告訴我一聲而已。請維持最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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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寫篇以Jeremy Renner本人為主角的小說,或者應該說傳記?建議研究一下這個記者。他的修辭優美,文字又充滿故事性。其實是強者。XD
雖然我恨死他的形容詞啊啊啊啊啊啊啊


以下不小心寫太長,請慎重決定要不要往下拉…|||


蓋一棟房子真的,重重困難。錢是用燒的。
換言之賭得很大。超乎你想像的大。而且一個決定下去定生死。你能想像屋頂只要多斜了幾度角之後十年二十年你的走廊都會每逢下雨必漏水嗎?能想像一個管線接錯得發抖整個冬天只有冷水然後得花個幾十萬「救回來」嗎?

building a house is like making a movie, 沒有絕對正確的蓋法,但過程中有成千上百條錯誤的道路。

原文我有點忘了是什麼,但這句話直直打中我,沒有體會過「蓋房子」是怎麼一回事的人是說不出這樣的話的。一切辛酸血淚過後,那些折磨的痛苦給你的心得。


我曾經在這裡碰上一個從城市來這裡的老板娘,她在台北有兩間餐廳。風評很好,裝潢雅緻。人好有氣質,講話溫溫柔柔的。而像許多的尋夢人,她求助無門了不得不咬咬牙碰碰運氣過來請教:你們當初碰上這些問題的時候,是怎麼辦的?


講一講她眼中帶淚。「真的是心碎」,她很直接的用了「心碎」這樣的字。看到自己的房子最後變成這樣。好想,好想放棄。難過的碰都不想再去碰。


這東西並不只是「敢賭」,還要「夠堅持」;要有足夠的信念。


啊,夢想。



我印象深刻的另一件事是最後她擁抱了我,彷彿看到「我的存在」就是很讓她感動的一件事。「這裡有年輕人真是太振奮人心了。」


我愣了一下,那一刻也覺得很想跟她一起哭。(喂)


標題竟然是用在這一段,我開始想要這本雜誌了。並不是因為人家說他西裝這系列看久了像Brandt…啊哈哈。




經營起自己的事業何嘗不是如此?那是一種態度。一步,一步,穩紮穩打。你一點一滴慢慢進步,但這進步或許微小到你自己都感覺不出來,所以叫做Slightly。

你只能相信經歷過這些,你會更加成長一點。


或許這男人的走紅也是這麼一回事。他根本還來不及回頭去看,能回頭看的時候,突然,就已經走到這麼高的地方來了。


Renner是個會給你感覺「很近」的人,他和他的故事,你會相信他做到的,你也能做到;他的魄力會感染你,你不是覺得羨慕或感嘆上天真是不公平啊資源都集中給某某,而是在他的笑容中,希望自己也能像這傢伙一樣帥氣。


我從來沒有喜歡哪個明星喜歡到這種程度的。
用不著見到他本人什麼的,他的故事和他的存在,他的句子。他的視角。這樣就夠好了。


在他身上或許找到自己的情感投射,然後,希望在自己身上找到像他一樣的力量。
認識這樣的存活方式,真好。


謝謝你一直這麼努力。


thank you for being there. just being there is enough for me.


幹,後記為什麼寫這麼長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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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篇訪談是在保時捷裡出生的,好想下這個副標。

Esquire雜誌八月號封面故事:保時捷裡的45分鐘回憶--和Jeremy Renner開跑車晃遍好萊塢。記者you lucky one,可以聽他這樣一路訴說自己的成長過程,可以當他的乘客……而且這樣看回去還是他開車來接你!!!! 然後帶你去玩啊啊啊!!!(人家沒去玩啦


36 則留言:

  1. 這部分看的很心痛,更多是捨不得(隱私的部分)
    愛可以療癒也很燒人阿阿阿(揪心)
    不過更希望他一輩子的家可以帶給他安慰感
    然後再養一隻SUGAR吧(欸
    --
    Brandt好萌(始作俑者←欸你),
    如果說JR本身是純粹的勇氣,那作者跟你就完美的扮演了傳遞的角色XD

    看完文章被激勵的人比你想像中的多唷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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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其實,其實我覺得遇見小異是一件滿不錯的事。lucky me.
      因為不理智的粉絲真的太多了XDDD
      所以其實,我也不怎麼愛去混論壇、雖然會有很寂寞想尋找同好的時候,但其實我還是會怕。
      太多人打著「愛」的名號把一切當做理所當然,忘記那裡應該存在一條界線。
      不知道小異有沒有見識過推特上的名人明星和粉絲的互動,那更是一種直接的言語入侵和暴力。
      以前我會很火大,因為心痛所以火大,像我看到因為THR冒出來的小道消息,看他被批評:沒有足夠的氣度。
      我會非常非常非常火大,但後來被譏為「大驚小怪」。

      所以我看到有人為他心痛這件事覺得……好感動。(真的感動了所以字好多…


      和粉絲的距離這件事,一直都是好萊塢明星的課題吧。
      也有強大如Misha Collins索性自己造神的

      所以雖然我很愛很愛他,但我並不會想真正見到他。(啊,好奇怪)
      不想要po他的私生活照,不想要碰觸一切他不喜歡、不想公開,想畫在線外的生活。


      我知道他在那裡,這樣就夠了。
      我要讓更多人喜歡他,如果可以做到,這樣就比「夠了」還要多很多。


      而即使受了傷Renner還是無所顧忌的Share他自己,他的家他的未來。
      我想在小鎮上可以養很多很多很多寵物wwwww
      煙囪的房子多麼可愛wwwwwwwww

      ====
      你不能害我想買的雜誌越來越多啊啊啊啊QAQ!
      中介者得到了最高讚美www(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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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理解你指的不理智
      忘了啥時我曾在自己的噗中說:因為是本命...反而會比較低調
      因為我那人比較多,真的很害怕會有過度熱情的人破壞這份安逸(不知道該怎樣形容)

      平常在噗內貼的Tom還是RDJ 大多是給朋友看的,JR我反而不太敢貼XD

      你說"即使受了傷Renner還是無所顧忌的Share他自己"
      我想到的卻是他說的這段
      I have a wonderful life, but it means nothing if it cannot be shared. That's all I'm missing right now.
      這男人阿真是(艸; )

      這雜誌我可以問問
      不過就不確定了XD
      ↑跳tone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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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Jeremy有一種「我不怕你看」的「無所顧忌」;所以他常常給我「自由」的感覺。
      之前有個說法是你身為名人,得到你的名利的同時也應該珍惜你的粉絲,所以過份保護自己顯得小家子氣。
      但我覺得他並不是個不Share的人,他依舊在意自己的粉絲,雖然不會去做什麼社交網站上的互動宣傳,但他並沒有不珍惜,他還是會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給予出去。
      我覺得THR那段話被渲染得太過總讓我有點生氣。但我更驚訝的是說出那樣的話的他,人都把房子租出去找新的據點了,還是「嘿,看,我找到一個很棒的新家耶?」,孩子一樣的純真。

      我相信「共享生命」這一塊,someone who can shared your life, 那樣的存在或許像拯救RDJ的MRS.Downey,共同承擔的Share,加入他的生命的Share,和他因為工作關係Share給粉絲的是不一樣的層級。


      我一直覺得Renner的個性太瀟灑太不羈,太利也太奔放。
      所以你可能很難待在他身邊,因為這種男人是難以束縛的。
      他會是best friend for life,但不會是好情人。更難是伴侶。
      你引的那段話其實我當初看的時候也很心酸,就像看到從來習慣獨來獨往的人突然給一個落寞的笑容:唉呀我其實也會寂寞。
      但即使寂寞他也大大方方的說出:我寂寞了。說得那麼坦蕩平常。

      你怎麼還能跟他要求更多?他從來沒有藏起什麼啊!

      如果哪天他找到了那個分享生命的對象,不管是誰我都沒有異議的XDDDDD


      ----
      感覺一直在麻煩人家真是不好意思但又很想說「啊啊啊啊好開心!」(自我矛盾XDDD)

      刪除
    4. 其實我後來發現台灣這邊喜歡演員的方式都會用網誌。自己默默記錄默默廚。倒是很少會互動什麼的。
      一開始覺得寂寞,後來覺得這樣也好。大家都說網誌落伍,但這東西其實對話很多的人比噗浪還好用啊XDDD

      我常常陷入「怕踩雷」和「想推廣」的糾結XDDD(完全很能理解你www
      at least I found you. (英文真的比較好表達意思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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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完全可以理解這種想推廣又怕推到迷妹的心裡!!
      之前就有類似的經驗所以根本不敢在噗浪上多說啥
      有公開噗出來的時候都已經是愛大爆發了(文法哪裡去了?!

      大概類似那種「我超愛你的所以我希望你能不受干擾繼續做自己」的那種低調的喜歡吧

      看你們說到share,才發現JR在這種長篇的訪談也好、電視訪問也好,
      都毫無保留的把自己真實的一面「給」出來
      這反而是一般fans service做得很好的演員做不到的事

      啻異太太引用的那段真的是坦蕩蕩到一早就把我戳的淚流滿面,這麼坦蕩真的好嗎JR???!

      刪除
    6. 我的廚或許……後來我把「推廣」和「自己不喜歡的心情」放到枰上量一量
      想一想覺得還是推廣比較重要。
      我從去年MI4碰到他,到現在,很少有一個人一件事讓我持續這麼久真的大概一輩子是他的人了(什麼)
      人家把自己喜愛的對象說是「我的嫁」「我的後宮」,但在我的角度是「把我自己嫁給他」(喂)
      Jeremy從來不怎麼做公關,他只會做他自己。

      而如果遇到道不同的傢伙就……get the fuck out of here.(喂)
      同樣喜歡吃同一道甜點並不代表我們就是同類人。

      去看看他的水管訪談,這男人很神奇的是,當你為他心痛難過的時候,
      他自己反而扮個鬼臉哈哈一笑,ASS-NUTS的那一面又出來了wwwwwww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聽他提到自己父母離異的時候,這傢伙笑得很自然:I was a very happy kid.
      他們離婚的時候他才十歲還八歲啊……(確切年齡遺忘但總之很小XDD)

      刪除
    7. 沒錯....真的很怕推到迷妹,之前Tom的一堆事件就很可怕,
      那群真的很像瘋子,傷害演員這種事情為什麼他們做的出來囧!

      會在噗浪爆炸真的是愛滿出來XDD
      平常在BLOG默默廚默默開心真的很棒www
      只是我能寫的大多也是好笑一點配刷圖(唉唷
      所以還是要到這邊來補血才可以www

      JR那段自白我毎看必揪心,
      也常常說不管性別希望他可以早點找到自己的伴侶XD
      絕對灑淚祝福阿阿阿阿!!!

      So....JR is the man after our own heart !(別跟著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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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小異的刷圖我覺得比較輕鬆www(我寫不來什麼輕鬆的文章)
      看了會讓人嘴角上揚的那種www

      然後會覺得「啊啊真是可愛啊>w<」這樣的好心情WWWW
      我覺得不用去什麼論壇,Tumblr刷個圖,有小異的轉播,有FANS站的訪談,其實對我就夠了XDDD

      我想試試看用REESE的語調講那句話(喂XDDDDDD

      Jeremy請快點贏個奧斯卡!!!!!!
      我覺得他是在奧斯卡上會哭,然後如果哪天有「婚禮」的話搞不好也會笑著流淚的男人(開始假想幸福畫面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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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翻的好棒喔!!
    現在才發現你的網站, 要好好的來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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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喔耶ww Renner FAN :D
      歡迎光臨,希望你玩得開心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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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超開心的...
      而且有同樣感覺的同好用自己的方式默默支持
      不知道該說是內心激動澎派還是興奮的要跳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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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哈哈www 請多愛他一點(推坑成功的滿足感(喂)
      我能獻給這男人的愛就是這樣的模式了XDDDDDDD
      用文字呈現我認識的他和他帶給我的感動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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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是在看復仇者聯盟的時候迷上Renner,正確講,是在一開場他被洛基控制住的那一幕。
    真是神奇,這麼扁平的角色,他竟然還是有辦法用眼神演出戲來!
    之後就是我人生第一次迷上演員,而且是像瘋了一樣(差點也把我身邊的人搞瘋)。
    我開始追他先前的戲,Hurt Locker是我近幾年來看過最愛的二部戰爭片之一(另一部是多年前的The Thin Red Line),然後發現原來他演過CSI和The Unusual(我只看過第一集),神奇的是,那兩個角色我同樣印象非常深刻。
    但是,我是看了你翻譯的這些報導,才發現這個演員身上有這麼多令人激賞的特質,這樣講雖然很狗血,但他的經歷和處世態度真的給了我更多力量,讓我覺得人生是可以用這種方式美好的!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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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很多人對Jeremy演的角色都會「有印象」,但是沒有去研究他本人這樣XDD 或是注意到當時他演的那個角色,但沒有想到「那就是他」;他的詮釋方式會讓人「記住角色」,他是個把自己的靈魂分給角色的演員。(自己也說過Shooting kind of take my soul)

      厲害的演員非常多,但把自己的靈魂分給角色的演員我目前就只見過他一個。
      他的角色會帶有他自己的風格在裡頭,會有Renner本人的特質和影子。
      他不大像是「化約為角色」,而是「把角色變成他自己的某一面」,於是他在我心中是獨一無二的存在。

      我沒記錯的話the thin red line裡頭有年輕可口的Jim Caviezel XDDDD

      通常大家和演員第一手接觸的都是他們的戲劇作品,也比較少會發展到演員身上去
      我是發展到演員身上去之後……發現他超乎想像的勵志,或說治癒XDD 對我來說就是治癒。
      我譯過其他人的東西,但總沒有Renner給我的驚豔感。

      有的時候看看文章列表覺得自己這樣做很神經病,
      但看到這樣的留言又覺得好感動:D
      有一天我會把所有能找到的關於他的東西都中文化的(這是野望XDDDD)
      知道自己能帶來笑容與鼓勵是美好的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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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Jim Caviezel實在帥得不像樣,對於有這麼多帥哥出現在Terrence Malick作品中,我很想撫額。
      忍不住開始想像永生樹如果是Renner演,會有什麼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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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Jim Caviezel擁有全世界最漂亮的眼睛。給我的聯想名詞都和SEXY脫不了關係XDD

      我沒有去研究永生樹耶,雖然聽到的時候曾經滿有興趣的。
      布萊德彼特的影片……恩,很難形容,但就覺得「微妙」XD

      我覺得Renner挑的角色都有點接近他自己的個性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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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昨天看到消息,Renner可能會接替Christian Bale演出American Bullshit。原本高興了一下,沒想到下面緊接著說那是因為Christian Bale正忙著在Terrence Malick的作品中演出(登楞,也再度印證帥哥都愛演Terrence Malick)。我很想看Renner演出非動作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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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ttp://www.variety.com/article/VR1118056674
      是這個嗎?XD↑

      我看到的消息是說Bradley Cooper會接Christian Bale的角色,然後Renner會接Cooper本來要演的角色這樣。籌備中。


      故事長這樣:
      Pic is based on the true story of a notorious financial con artist and his mistress who were forced to work with an intense and ambitious FBI agent to turn the tables on other con artists, mobsters and politicians.


      Renner is in talks to co-star as Jimmy Boyle, the FBI agent who busts Weinberg and then partners with him in the sting.

      感覺對手戲還滿多的?但好像也是動作片?XDDDD?FBI Agent的話…

      他自己在Cinema Con提過「愛情喜劇片」的wwwww 雖然覺得「這樣發展也很好玩」但似乎…無法想像(噗嗤)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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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很喜歡Jeremy,所以來到這裡真是興奮無比
    看了你對JR的訪談翻譯
    又更深層瞭解了他許多
    喜歡他即使在成名後仍保有自我風格
    且莫忘初衷的態度
    很感謝你無私的分享^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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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XD 其實是很私心的推廣(喂)
      練習以外還有很多廚和很多私心很多碎碎念筆記XDDD

      很高興碰到Renner Fan :D
      很高興我多讓一個人更了解他wwwwwww 喔耶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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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很喜歡Jeremy,所以來到這裡興奮無比
    看了你對JR的訪談翻譯真是感動,因為你真的很愛很愛JR
    並把這份支持的愛化為文字,更無私的分享給大家
    和你一樣喜歡JR是從MI4,以前看過THE HURT LOCKER
    及THE TOWN,就對他演技留下深刻印象
    看了MI4真是"驚為天人",原來是他
    我就這麼簡單被他收服了!!!
    喜歡他即使在成名仍保有自我風格
    且莫忘初衷的態度,相當難能可貴
    謝謝你讓我在這找到同好,也能更深入瞭解JR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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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說在這裡很不好留言嗎?(愣) 我改一下設定好了不好意思。
      早上我才在哭哭說從來在沒在統計資料的「搜尋關鍵字」裡頭看見Jeremy Renner這個key Word
      搜來這裡下的關鍵字都是我沒提過或不怎麼提過的東西……(辜狗的判定標準到底是啥orz|||

      我就只是,恩,就只是很想把他推廣出去而已。XDDDDDDDD
      對其他人的翻譯可能是好玩、練習、筆記,但對他會覺得好想推廣……ww
      會有種「啊,請讓這些東西上搜尋關鍵字給多一點人看到吧」的心情。雖然自己並不愛被搜尋到(喂)

      我本行是個作者,反射神經的設定程式就是紀錄下打中自己的東西。
      所以,其實我也只是寫下自己的愛而已:)
      你第二行的留言也讓我非常感動XDDDD (雖然這應該是顯而易見的事)
      希望你玩得開心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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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也不知是不是電腦的關係
    因為從我發現這兒到現在有一星期了
    就是一直無法留言,直到昨晚
    其實就想和你說聲謝謝,表示支持你的網誌
    及一起迷戀JR的所有....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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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希望現在留言問題有解決啦?‧__‧
      原來有一個禮拜了嗎XDDDD(有點驚訝)
      也謝謝你:) 這是我很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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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看到JR娓娓道來他一路走來的酸甜苦辣、成名前的辛酸、成名後的壓力,
    再看到他是這麼坦然地面對一切,眼眶竟忍不住紅了。
    看到他現在自在從容的身影,真難想像他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情走到今天。
    但我想他應該還是會以一貫的瀟灑面對吧,狗血的賣弄努力才不是他的風格呢,這個穩紮穩打得非常帥氣的摩羯座大叔。
    若有一天真的見到他,我應該也是默默地站在遠方祝福他,謝謝他讓我了解,原來努力也能如此從容又瀟灑。
    我會一直支持他,期許自己也能成為一個「努力的從容又瀟灑的人」。

    小棗版主的譯筆很棒!謝謝您用心翻譯了這麼多JR的訪談,每看一次就更喜歡他一點。
    發現喜歡JR的人似乎都是默默的喜歡,用低調卻認真的方式推廣JR的好,
    看來JR的粉絲們似乎也沾染上一點他內練認真的氣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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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最近有點詞句當機狀態(你看這種詭異的修辭都跑出來)
      but anyway如果我今天把Empire弄出來那就是因為這則留言給我的動力(笑)
      有種「嘿,我做了什麼還滿不錯的事嘛」的那種心情,因為你的留言謝謝你。

      Renner讓我覺得最神奇也是最佩服的一件事是
      當你看著他的辛酸為他感傷的時候,他本人卻是笑著看待這一切的
      你覺得他很嚴肅很有殺氣的時候他會扮個鬼臉給你看
      還有他總是確定自己要什麼。確定了就非常確定,「我就是這樣」
      但這種「我就是這樣」又不會給人自以為是、自我中心的壓迫感,反而很親和
      這其實很難,去抓「自我」和「群眾前的自我」那件線
      但在他身上毫無困難,他很真實的做自己又不會讓人覺得討厭。
      「成名?就是我身邊的東西改變了,我沒變啊。」

      我永遠很難把「大叔」這個詞套在他身上,(是啦,他年紀也可以當我長輩沒錯)
      但我一直都覺得他是個孩子XDD 或者說,一直都很年輕。

      太喜歡了就很容易過份執著,過份執著就容易發神經。XD
      所以角度靜寂是最好的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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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拖了這麼久才來回,真是不好意思^^b
      小棗版主一直以來都做得很好噢,沒有您的部落格,我不可能認識JR這麼多。
      Empire的譯文也很棒,真心的謝謝您:)

      看到您對JR的看法,我也忍不住跟著點頭如搗蒜XD
      越看越相信這傢伙真的滿40歲了,堅定的同時卻不會壓迫人,隨和的同時卻又能緊守住人與人之間的界限,
      沒有一定的人生歷練,是做不到這種境界的。
      雖然我也一直覺得他像個大孩子,不管是外表還是舉止都是:P

      以後會一直來這逛逛的,很開心能找到一群同樣低調而熱情的JR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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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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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剛才打了老半天的回覆居然不見了,差點氣死)
      小棗版主一直以來都做得很好呀,沒有您的部落格,我永遠不可能更進一步的認識JR。
      Empire的譯筆也很棒,真的非常謝謝您。

      看到小棗對JR的評價,當下拼命點頭如搗蒜XD
      越看越相信這個男人真的40歲了,堅定的同時又不壓迫人,隨和的同時又能拿捏住人與人之間的界限。
      沒有一定的人生歷練,是做不到這些的。
      雖然他的外表和舉止還是讓我覺得像個大孩子:P

      以後一定會常來這裡逛逛留言的,能找到一群同樣低調卻熱情的同好是件很開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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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慢了好久才回覆你,也是很不好意思。XD
      (最近心情有點不穩定,我發生了什麼事情…我想也都被我攤在這裡(艸)
      看著這則留言很久但有點不知道該應該說什麼。
      我把自己的東西當做,恩,筆記分享這樣吧。
      感謝AVG的上映讓他的知名度升高,感謝機緣巧合讓我認識這些同好。
      感謝我有這樣子的機會可以當這個中介者。

      其實知道越多觀眾的存在越會擔心自己是不是做不好,我一向有過分認真的毛病
      雖然我有自己給自己要求,但在被洋洋灑灑批了一大筆之後……其實多少有點動搖。
      「啊……我到底有沒有做不好的部分?」「可是你本來就只是興趣和練習為什麼你要這麼認真?」

      陷入這樣的迷茫當中的時候。

      我只想說你的留言給了我肯定。really mean sth to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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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很高興能鼓勵到小棗喔。
      抱一個: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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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期許自己也能成為一個「努力的從容又瀟灑的人」+1

    我覺得真的什麼樣的演員會吸引什麼樣的粉絲,
    至少,會吸引「希望變得和他一樣」的人靠近他

    希望有更多人能一起默默的喜歡、低調的推廣(然後偶而小宇宙爆發一下(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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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或許這也是一個「尋找同類」的過程。ww
      你可以從一個人的喜好當中了解他,就像從字跡裡頭了解個性一樣。
      我從來沒想過的倒是曾經何時回應可以是一個讓自己嘴角上揚,和找到聊得來的投契對象的過程,
      而不是簡單的謝謝,你好,娛樂和好玩性質比較多的東西。

      恩所以,推出去吧。
      我一度想過「我要架站」,當BC繁中文論壇架出來的時候,我一度這麼想過。
      後來想想算了,這樣就很好了。
      我只是想告訴全世界這男人有多帥氣,看來我也還做得,還可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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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不小心google到您的網頁~整個令最近迷上Jeremy Renner的我
    讀到high到無法自拔不想去睡覺!!
    謝謝你分享了這麼多Renner的訪談! 我會常來!!!!!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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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點也太晚了XDDD 請早睡(呆)
      謝謝你的留言:) 很高興能跟你分享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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